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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18B/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重庆律师行业第四个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政策问答

文件全称:《重庆律师行业第四个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渝司发〔2024〕30号)

查阅地址: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ghxx/202501/t20250106_14052382.html

政策问答:

问: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1268”战略规划是什么

答:1:以党的建设为统领;

    2:实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双一流”为抓手;

    6:加快推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建设为主线;

    8:实现八个显著提升。

问:八个显著提升指哪八个方面?

答:1.推动党建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7年,选树党建联系点、示范基地品牌党组织达100家以上,确保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律师行业有效覆盖。

    2.推动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师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低价竞争、恶意竞争、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行业发展生态良好。

    3.推动规模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师人数达2.5万人以上、律所达1200家左右,其中100人以上律所达25家以上,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律所达15家以上,进入全国头部方阵的律所达3家以上,500人以上、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律所实现新突破,律师服务产值占全市GDP比重排名西部第一、全国第5位。

    4.推动专业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建立和发布一批细分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库,中高端律师人才占比达30%以上。

    5.推动品牌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培育打造专业品牌律师团队50个、专业精品所60家,律师专业调解品牌达50个以上,推出并命名一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6.推动国际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际一流律所,涉外律所达100家以上,涉外律师人才达2000名以上,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20家,联营律所、聘请外国法律顾问的律所、境外律所在渝设立代表处均达10家以上。

    7.推动数字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所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覆盖率达90%以上,培育一批法律与科技融合服务专家型律师人才。

    8.推动会员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到2027年,青年律师及“两群”律师得到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律师协会成为广大律师认可满意的“律师之家”

问:具体措施有哪些呢?

答:1.实施政治铸魂工程,把牢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实施“绳墨”计划,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3.实施“大业”计划,不断扩大行业规模和区域影响力;

    4.实施“工匠”计划,不断增强行业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实施“头雁”计划,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法律服务品牌;

    6.实施“南向”计划,加快构建高能级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7.实施“数智”计划,推动行业变革重塑、创新发展;

    8.实施全面深化改革行动,多措并举建好“律师之家”。

问: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20242027年,实施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1268”战略规划,即: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实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双一流”为抓手,以加快推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建设为主线,奋力推动实现八个显著提升,接续努力推进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改革创新发展,全面实现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

问:“南向”计划具体指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重庆市强调,重庆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紧扣“两大定位”,决定在律师行业开展“南向”计划。主要措施为:

1.积极实施分类培育“领航”行动。建立涉外律所专题库。搭建与东盟国家和港澳等地区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建立涉外律所与境外律所、海外商会合作机制。深化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积极争取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2.加快实施业务拓展“丝路”行动。立足“通道+经贸+产业”法律服务需求,推动重庆律所在境外设点布局,打造涵盖东盟、中亚、南亚等“一带一路”重庆外经外贸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3.创新实施招大引强“凤栖”行动。推进港澳律所联营在渝落地运营。常态化加强RCEP成员国律师行业间合作交流,加大境外品牌律所招引力度。

4.打造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品牌。联合法学教育机构、法学理论研究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和企业界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构建涉外法律人才“产学研用”一体化协作培养机制。建立境外培训交流、学习实践机制。分类建立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及后备人才库。

5.一体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四平台”建设。成立“中国—东盟法律服务中心”。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和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好重庆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服务工作站。联合西南政法大学,深化“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东盟区域)建设。

6.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重庆涉外法律服务“走出去”发展基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律所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律所、律师服务国际展会及国际会议、活动制度化安排。探索完善律师涉外便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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