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118B/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渝司发〔2024〕30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6 |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律师行业第四个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两江新区司法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万盛经开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
现将《重庆律师行业第四个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律师行业
第四个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目标
2024—2027年,实施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1268”战略规划,即: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实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双一流”为抓手,以加快推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建设为主线,奋力推动实现八个显著提升,接续努力推进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改革创新发展,全面实现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
奋力推动实现八个显著提升:
一是推动党建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7年,选树党建联系点、示范基地品牌党组织达100家以上,确保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律师行业有效覆盖。
二是推动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师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低价竞争、恶意竞争、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行业发展生态良好。
三是推动规模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师人数达2.5万人以上、律所达1200家左右,其中100人以上律所达25家以上,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律所达15家以上,进入全国头部方阵的律所达3家以上,500人以上、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律所实现新突破,律师服务产值占全市GDP比重排名西部第一、全国第5位。
四是推动专业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建立和发布一批细分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库,中高端律师人才占比达30%以上。
五是推动品牌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培育打造专业品牌律师团队50个、专业精品所60家,律师专业调解品牌达50个以上,推出并命名一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六是推动国际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际一流律所,涉外律所达100家以上,涉外律师人才达2000名以上,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20家,联营律所、聘请外国法律顾问的律所、境外律所在渝设立代表处均达10家以上。
七是推动数字化建设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律所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覆盖率达90%以上,培育一批法律与科技融合服务专家型律师人才。
八是推动会员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到2027年,青年律师及“两群”律师得到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律师协会成为广大律师认可满意的“律师之家”。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实施政治铸魂工程,把牢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坚持“必修课”制度,健全“首课”机制。
2.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行业党委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律所“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比例达90%以上,常态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
3.深入打造党建工作示范和典型样板。健全常态化“三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党建联系点、示范基地工作指导,巩固扩大“双百结对”服务工作成果,推行联建试点。
4.打造主题品牌活动。细化“好律师”评价标准,深化“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主题系列活动。积极发展党员,坚持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员应管尽管,确保律所党组织覆盖率达100%。
5.积极推进律师参政议政。拓展律师政治参与渠道,选聘一批立法联络员参与人大、政府立法调研工作,主动争取承担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项目。
6.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深化统战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优化民主党派律师联谊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党外律师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搭建青年团员律师展示和服务平台。
(二)实施“绳墨”计划,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7.坚持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着力优化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与律师协会、区县律工委之间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
8.深入推进行业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业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修订会员违规行为处分、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行业处分后影响时限等规则,建立容错免罚机制。
9.推进律所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律所管理规范指引,建好用好律所“师资库”、“专家库”,定期开展律所管理培训,建立协会领导班子联系指导律所制度。
10.强化律师合法合规执业。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机制,健全行业处分、听证、警示等规则流程。深入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发挥执业年度考核效用,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巩固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优化实习律师管理,强化职前规范培训。
11.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整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深化律师代理不尽责专项治理活动及律师违规炒作专项整治,规范行业自媒体和电商平台推广。深化不正当竞争和恶性低价竞争问题治理,推动出台行业招投标规范意见。
12.配合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监管,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三)实施“大业”计划,不断扩大行业规模和区域影响力
13.打造一批综合性旗舰律所。打造20家大而强的在渝律所,鼓励和支持律所优化拓展区域布局,持续引进全国一流律所来渝布局。到2027年,律所在市外设立分所50家以上。
14.变革重塑律所运营模式。开展新领域新业态新类型律师业务调研,加强律师新业务研发和业务推广。到2027年,律师行业受案量60万件以上,律师服务人均收入50万元以上。
15.梳理形成系统性扶持政策。沟通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融资平台在重大项目中对法律服务的关心和支持。推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律师行业纳入涉企扶持政策适用范围。推进律师人才和机构聚集,打造全要素、高能级的综合性法务区。
16.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渠道。鼓励律师担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仲裁机构仲裁员,深化监狱、教育矫治系统购买律师法律服务。
17.探索开展特殊普通合伙人试点。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中心城区探索开展特殊普通合伙律所的合伙人试点工作。
18.推动行业互助合作发展。鼓励支持中心城区律所到律师资源不足的远郊县设立分支机构,研究制定县域律所建设指引。组织律工委之间、片区之间、大所与小所之间开展定期交流考察活动。
(四)实施“工匠”计划,不断增强行业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9.深入实施“重庆律师英才培养计划”。运用各级人才平台选送律师到境外学习交流。加强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建设。梯次动态建成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库、优秀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创新推进律师专业评选评价。
20.创新专业化培训载体。联动四川探索建立“巴蜀律师学院”。创办“名师名家讲堂”,合作定制精品课程实现培训常态化、全覆盖。
21.加大新兴业务领域培育力度。持续举办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等活动。开展引导性培训,鼓励律师在前沿和新兴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培育具备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的律师300人。
22.深入推进“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定期举办“成长课堂”“一区两群”“青领计划”等系列培训班,接续实施名师带徒“匠心传承计划”。健全落实东中西部对口帮扶、西部锻炼机制。
23.聚焦律师人才实践实训。举办模拟庭审赛、仲裁庭审赛、辩论赛等活动,联合开展实务培训交流活动。持续选送实习法官助理。
24.创新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专项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法律顾问团等主动服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力争实现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律师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开展律师参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服务。积极参与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25.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项服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积极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法规草案起草、立法咨询与评估等工作。
26.健全完善公职公司律师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公司律师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管理。鼓励、支持公职公司律师参与律师行业交流,强化执业互动合作。
27.开展“律企携手 法润渝商”专项服务活动。实施“律链百业”产业链+服务计划,深入实施“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中小企业律师行”活动,力争大中型企业和园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
(五)实施“头雁”计划,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法律服务品牌
28.打造一流品质律所和品牌团队。持续放大律所现有优势,深耕细作破产重整、投融资、银行金融、IPO等非诉业务领域,强化服务品质提升和服务流程优化,坚持做好年度律师大奖、十佳案例评选等活动。
29.打造专业精品“小巨人”。持续实施“专业精品所培育计划”,拓展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西部地区律师行业品牌发展的交流,力争打造60家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专业精品所。
30.全力支持小微律所打造“民生优所”。优选一批扎根本地、服务民生、管理规范、口碑良好的小微律所,开展多层次考察交流和指导帮扶,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产业特色的法律服务项目,推出100家“小而美”的示范律所。
31.打造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组建特殊群体各类律师志愿服务团,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保障政策。搭建慈善公益平台,打造残疾人法律服务标志性品牌。
32.打造律师专业调解品牌。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相关工,推出一批民生领域的律师专业调解品牌。加大商事调解制度宣传推广,鼓励和推荐律师在各类调解组织中发挥优势作用。
33.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成果。探索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新模式,健全工作标准,推动落实工作保障。
34.打造援助律师与值班律师服务品牌。坚持选派律师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动律师参与向简易、速裁程序和侦查阶段延伸。
(六)实施“南向”计划,加快构建高能级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35.积极实施分类培育“领航”行动。建立涉外律所专题库。搭建与东盟国家和港澳等地区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建立涉外律所与境外律所、海外商会合作机制。深化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积极争取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36.加快实施业务拓展“丝路”行动。立足“通道+经贸+产业”法律服务需求,推动重庆律所在境外设点布局,打造涵盖东盟、中亚、南亚等“一带一路”重庆外经外贸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37.创新实施招大引强“凤栖”行动。推动落实《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港澳律所联营在渝落地运营。常态化加强RCEP成员国律师行业间合作交流,加大境外品牌律所招引力度。
38.打造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品牌。联合法学教育机构、法学理论研究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和企业界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构建涉外法律人才“产学研用”一体化协作培养机制。建立境外培训交流、学习实践机制。分类建立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及后备人才库。
39.一体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四平台”建设。成立“中国—东盟法律服务中心”。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和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好重庆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服务工作站。联合西南政法大学,深化“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东盟区域)建设。
40.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重庆涉外法律服务“走出去”发展基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律所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律所、律师服务国际展会及国际会议、活动制度化安排。探索完善律师涉外便利机制。
(七)实施“数智”计划,推动行业变革重塑、创新发展
41.引领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学习数字化建设经验做法,引领行业服务管理体系重构、流程再造、机制重塑。优化“重庆律师之家”线上服务建设,加大律师服务“综合场景”应用。
42.探索行业数据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库、律师服务管理系统和移动终端,推动立案、送达等律师业务网上办理。对接并推动“渝快办”集成优化律师服务功能,迭代升级律师业务管理系统,协同打造“渝悦·法律服务”应用。深入拓展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43.推进法律科技赋能律师业务。创新律师办案模式。推动律所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律师线上诉讼服务体系。推动新技术在律师行业广泛应用,关注法律机器人、人工智能等辅助律师服务空间,创新拓展新兴领域业务。
(八)实施全面深化改革行动,多措并举建好“律师之家”
44.创新行业监督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委议事规则。深入推进行业纪委、监事会联合监督,创新“党内监督+行业监管”有效监督模式,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重大事项专项监督、履职监督。
45.优化行业服务机制。积极参与律师法修订相关工作,完善《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健全议事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优化专业(专门)委员会、秘书处和区县律工委等职能机构设置。
46.深化班子成员述职评议机制。实行律协会长班子和监事长班子分工负责制和定期述职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区县律师行业开展调研指导制度。
47.优化委员会履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晰区县律工委工作任务和职能职责,优化经费使用管理,完善工作考核制度,严格专兼职人员管理。严格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准入和退出标准,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48.深化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推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动协作。完善维权工作网络,建成内外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建立跨区域维权案件快速联动协作机制。
49.持续优化提升律师服务质效。编制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手册。深入实行青年律师会费“两免一减半”减免措施。加强行业文体建设。优化秘书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开展律师协会满意度测评。
50.深入推进行业宣传塑形工程。迭代升级律师协会官方宣传平台,精心策划宣传活动,讲好重庆律师好故事,传递重庆律师好声音。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市司法局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要对照“四个重大”清单抓落实,强化组织动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综合运用和发挥好网站、杂志、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对规划的宣传解读,为推进落实规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主要指标清单
2.“四个重大”清单
附件1
主要指标清单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备注 |
1 |
全市律师人数 |
≥2.5万 |
|
2 |
全市律所数量 |
1200家 |
|
3 |
律师行业受案量 |
≥60万件 |
|
4 |
律师服务人均收入 |
≥50万元 |
|
5 |
选树党建联系点、示范基地品牌党组织 |
≥100家 |
|
6 |
律所管理层与律所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比例 |
≥90% |
|
7 |
中高端律师人才占比 |
≥30% |
|
8 |
细分领域核心业务特色明显、业内声誉和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专业品牌律师团队 |
50个 |
|
9 |
培育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专业精品律所 |
60家 |
|
10 |
律师专业调解品牌 |
50个 |
|
11 |
打造大而强的在渝律所 |
20家 |
|
12 |
100人以上律所 |
≥25家 |
|
13 |
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律所 |
≥15家 |
|
14 |
进入全国头部律所方阵的律所 |
3家 |
|
15 |
全市律师服务产值占全市GDP比重排名 |
西部第1、全国第5 |
|
16 |
推出“小而美”的示范律所 |
100家 |
|
17 |
律所在市外设立分所 |
≥50家 |
|
18 |
涉外律所 |
≥100家 |
|
19 |
涉外律师人才 |
≥2000名 |
|
20 |
我市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
20家 |
|
21 |
联营律所 |
10家 |
|
22 |
聘请外国法律顾问的律所 |
10家 |
|
23 |
境外律所在渝设立代表处 |
10家 |
|
24 |
律所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覆盖率 |
≥90% |
|
25 |
大中型企业和园区法律服务覆盖率 |
≥95% |
|
26 |
培育具备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的律师 |
300人 |
|
27 |
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律师法律服务覆盖率 |
100% |
|
附件2
“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主要内容 |
备注 |
一、重大项目(16项) | ||
1 |
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坚持“必修课”制度,健全“首课”机制 |
|
2 |
深入开展“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
|
3 |
坚持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 |
|
4 |
实施分类培育“领航”行动 |
|
5 |
实施业务拓展“丝路”行动 |
|
6 |
实施招大引强“凤栖”行动 |
|
7 |
实施“专业精品所培育计划” |
|
8 |
落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
|
9 |
探索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新模式 |
|
10 |
开展律师代理不尽责专项治理活动 |
|
11 |
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 |
|
12 |
深化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 |
|
13 |
打造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
|
14 |
“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 |
|
15 |
实施“重庆律师英才培养计划” |
|
16 |
推进“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 |
|
二、重大政策(2项) | ||
1 |
出台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
2 |
探索完善办理出入境商务签注便利机制 |
|
三、重大改革(9项) | ||
1 |
建立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制 |
|
2 |
创建涉外律师人才境外培养机制 |
|
3 |
建立市级和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交流会商机制 |
|
4 |
开展特殊普通合伙律所的合伙人试点 |
|
5 |
建立北上广深常态化推介机制 |
|
6 |
优化“千所联千会”服务机制 |
|
7 |
落实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机制 |
|
8 |
健全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与异地监督管理联动协作机制 |
|
9 |
建立会长班子联系指导律所制度 |
|
四、重大平台(6项) | ||
1 |
设立中国—东盟法律服务中心 |
|
2 |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
3 |
建设重庆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救济服务平台 |
|
4 |
打造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交流平台 |
|
5 |
探索建立“巴蜀律师学院” |
|
6 |
搭建党外律师人才成长成才平台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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