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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18B/2022-00218 [ 发文字号 ] 渝司发〔2014〕123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重庆市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 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文件全称: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国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14〕123号

查阅地址:

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wj/xzgfxwj/202004/t20200402_6924117.html

政策问答:

问:备案登记的重庆市侦查机关是哪些?

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

问:备案登记的重庆市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归市司法局管理吗?

答:市司法局负责备案登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对本系统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履行管理职责。

问:备案登记的重庆市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可以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吗?

答:侦查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虽经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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