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结合重庆律师行业的情况,市司法局编制了《重庆市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渝司发〔2014〕135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核算办法》的编制背景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编制了《重庆市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核算办法》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北京、上海、青岛等地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征求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意见,召开财税分析会,形成最终意见。
二、《核算办法》的主要内容
《核算办法》全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适用范围、核算原则,规定了律师事务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收入与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的核算方法,对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和要求。《核算办法》涵盖了重庆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全流程。
三、相关的政策查询途径
可以通过市司法局官网查询。
原文链接:
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wj/sfjgfxwj/xzgfxwj/202302/t20230209_11586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