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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民普法40周年老物件老照片的启事

日期:2025-07-31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的关键之年,也是全民普法40周年和“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全面展示重庆普法40年的历程与成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五”到“八五”普法期间(1985年—2025年)相关资料。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815日结束。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主要针对普法工作中具有时代特色的老照片、老物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老照片

1. 活动场景类。早期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场景,如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讲活动、普法文艺演出等;

2. 物料制作类。早期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的制作过程,如手写宣传标语、手绘宣传海报、普法宣传栏等;

3. 普法人物类。早期普法工作者走街串巷送法上门,如背篼普法、扁担普法、自行车普法、大喇叭普法的场景等;

4. 重要会议类。早期普法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或培训,如普法规划总结会、普法培训班等;

5. 其他相关照片。反映普法工作40年历史变迁和发展成果的老照片。

(二)老物件(数字化照片)

1. 纸质资料类。早期普法手册、法律读本、法治报刊等;

2. 宣传媒介类。早期用于普法宣传的大喇叭、录音机、录像带、宣传车、宣传海报、标语横幅等;

3. 办公设备类。早期普法工作中使用过的办公用品,如意见箱、油印机、档案袋、笔记本等;

4. 文创产品类。普法主题邮票、纪念章、日历、水杯、书签等;

5. 其他相关物件。早期普法工作中具有纪念意义物件,如工作证、荣誉证、培训证等。

四、征集要求

1. 老照片须为清晰的扫描件、翻印件,格式为JPEG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黑白、彩色均可,单张或组照不限;

2. 老照片应真实、完整,可适当修复(如去污、调色),但不得改变原貌或合成;

3. 老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背景、人物的姓名、身份等信息;

4. 老物件需与普法工作直接相关,多角度拍摄,完整呈现物品全貌,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物品年代、来源、用途、持有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5. 投稿者应对投稿照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五、投稿方式

1. 电子邮件投稿。将老物件、老照片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清晰数码照片)及相关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cqpf12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普法办征集+姓名+联系电话”。

2. 其他投稿方式。如不熟悉数字化处理操作,亦可联系我们,将委托专人上门完成数字化留存。

六、其他事项

对于征集到的照片,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对优秀照片的提供者颁发感谢证书或纪念品,在全民普法40周年周年相关活动及媒体上进行公益展示,并注明照片来源和提供者。若提供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投稿时注明。

望各单位积极动员,市民朋友踊跃参与,共同为重庆40年普法历史、传承法治文化贡献力量。

附件1.老照片征集登记表

附件2.老物件征集登记表

(联系人:刘丹青;联系电话:023-67086056

重庆市司法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

20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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