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他们获评重庆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表彰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市教育强市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00个先进集体、200名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其中,市司法局立法三处被评为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
事迹展播
市司法局立法三处作为机关内设机构,现有在职在编干部4人,主要负责教育等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以及政府协议、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全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自觉将立法工作融入教育强市建设全局,推动构建了以6部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和1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核心,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全链条的地方教育制度体系。
聚焦教育法治需求
系统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科学谋划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将《重庆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的项目纳入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预备项目、调研项目有序向审议项目成熟转化。不断加强教育领域立法,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中,强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聚焦就业导向、技能本位,为全市职教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在《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中畅通渠道、规范程序,保障申诉学生权益,守护教育公平;在《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中,专章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与增进予以规范,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强化合法性审查把关
筑牢教育政策制度根基
切实履行审查职责,不断完善教育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精准把关的原则,在《重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规划(2024-2035年)》《重庆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事关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提前介入研究论证,确保政策制定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近3年累计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事项20余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30余条,教育领域出台的政策文件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该处立足立法审查核心职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公告、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学校、企业、社区等各方意见,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立法审查论证中,收到意见218条,采纳152条,采纳率近70%。创新推行“立法实务课堂”模式,将听取公众意见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相关工作获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司法部等报道。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中,依托司法部、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将群众的“金点子”自下而上转化为国家推动工作的“金钥匙”,实现群众基层参与和国家高位推动“同频共振”“同声相应”。
荣誉属于过去,奋斗创造未来。市司法局立法三处将继续恪守“立法为民”的初心,紧扣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聚焦教育改革前沿与民生关切,继续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优化立法供给,完善全流程管理,增强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教育强市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更加坚实的法治力量,以优异履职成效回应时代与人民期待。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电话:023-67086186 邮编:40114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办单位:重庆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0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17014143号-4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