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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6-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关于批准罪犯杨昭云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杨昭云,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5年6月26日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1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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