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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6-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7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关于批准罪犯杨永超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杨永超,男,汉族,1933年10月2日出生,因犯猥亵儿童罪于2025年9月5日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以(2025)渝0235刑初169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9年3月1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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