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伍鸣放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伍鸣放,男,汉族,1957年9月2日出生,因犯诈骗罪于2020年8月18日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以(2020)渝0101刑初71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8年11月2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