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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喻刚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喻刚,男,汉族,1972年4月7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5月1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渝五中法刑初字第0001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8月25日起至2036年10月2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6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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