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重庆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细化任务和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重点发挥重庆司法行政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作用,适时公开公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工作信息;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057)要求,及时修订了“重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发布到重庆司法行政网;三是下发了《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四是通过重庆司法行政网站的“我要写信、在线访谈”等栏目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供政务咨询服务,构筑起与公众交流的“便民桥梁”,截至目前,市长公开信箱共办理群众来信707件,全部按时进行了回复;五是开通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重庆司法官方微博和重庆司法今日头条号,推送各项工作信息,发挥便民利民作用,积极回应市民关切,主动解读政策法规,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六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 增加134 23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增加1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771.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2020年重点从3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和栏目进行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系统、科学的操作规范和管理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