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市属司法鉴定机构、市政府指定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司法 鉴定登记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对原《重庆市 司法行 政机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指南和 文本格式》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指南和文本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渝司办 [2006]57号文同时废止。
2010年 8月 10日
重 庆 市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司 法 鉴 定 登 记 管 理 指 南 和 文 体 格 式
目录
登记指南: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 设立司法鉴定机关登记指南
二、申请司法鉴定人登记 指南
三、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变 更登记指南
四、申请司法鉴定人变更 登记指南
文本格式:
一、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 核名称申请表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 请表
三、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 表
四、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 机构登记申请表
五、变更司法鉴定登记事 项申请表
登记指南(一)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申 请 设 立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登 记 指 南
一、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平方米);
(二)有 20万 元以上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鉴定业务范围;
(四)每项鉴定业务应有 3名以上鉴定人;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六)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 法通过 计量认 证或者 实验室 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二、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三)证明申请者 身份 的相 关 文件 (如工 商营 业 执照、社 团登 记 证等 原件 及 复印
件);
(四)验资报告;
(五)场所证明(自有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仪 器、设备 说明 及所 有权 凭证 (包括 仪器 设备 名称、用途、购 置日 期和 价
格等);
(七)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证明材料;
(八)章程(限于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 );
(九)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详见“申请 司法鉴定人登记指南”);
(十)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四)、(五)、(六)、(七)、(八)、(九)项材料在机构名称预核后提交;
2.《拟设司法鉴定机 构预核名称 申请表 》、《司法 鉴定机 构登 记申 请表》可从 重庆
司法鉴定网(网址 :www.sfjd.gov.cn)下载 ,也可复印使用。
咨询电话:67086081 67086082
联系人:石维霞 王 静
登记指南(二)
申 请 司 法 鉴 定 人 登 记 指 南
一、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相关的行业执 业资 格或者 高等 院校 相关专 业本 科 以上 学历,从事 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型或 者技 能型司 法鉴 定业 务的,应当 具备 相关 专业 工作 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
(五)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 70周岁以内。
二、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张;
(五)无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六)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兼职从事司法 鉴定 业务 的,其 《司法 鉴定 人登记 申 请表》上 应签 署所 在单
位意见。
注:《司法鉴 定人登 记申 请表 》可从 重 庆司 法鉴 定 网(网 址:www.sfjd.g
ov.cn)下载,也可复印使用。
咨询电话:67086081 67086082
联系人:石维霞 王 静
登记指南(三)
申 请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变 更 登 记 指 南
一、变更名称登记应提交 的材料
(一)《变更司法鉴定登记事项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
(四)《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五)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变更场所、资金、鉴定 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司法鉴定登记事项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
注:《变更司 法鉴定登记事项 申请 表》可从 重庆司 法鉴 定网 (网 址:www.sfj
d.gov.cn)下载,也可复印使用。
咨询电话:67086081 67086082
联系人:石维霞 王 静
登记指南(四)
申 请 司 法 鉴 定 人 变 更 登 记 指 南
一、变更执业类别、技术 职称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司法鉴定登记事项申请表》;
(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二、变更执业机构登记应 提交的材料
(一)《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注:《变更司 法鉴定登记事项申请表》、《司法鉴定人变 更执业机 构登记申请 表》可
从重庆司法鉴定网(网址:www.sfjd.gov.cn)下载,也可复印使用。
咨询电话:67086081 67086082
联系人:石维霞 王 静
文本格式一
拟 设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预 核 名 称 申 请 表(略)
文本格式二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登 记 申 请 表(略)
文本格式三
司 法 鉴 定 人 登 记 申 请 表(略)
文本格式四
司 法 鉴 定 人 变 更 执 业 机 构 登 记 申 请 表(略)
文本格式五
变 更 司 法 鉴 定 登 记 事 项 申 请 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