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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18B/2022-00208 [ 发文字号 ] 渝司发〔2017〕194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文件全称: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17〕194

查阅地址:

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wj/xzgfxwj/202302/t20230209_11586195.html

政策问答:

问:制定《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目的?

答: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保证专委会开展的鉴定咨询活动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问: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专委会主要任务是对初次鉴定有争议的重大疑难鉴定事项,或者两次鉴定后仍有争议的鉴定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问:专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1.提出专委会建设总体规划;2.总结、部署专委会工作;3.决定专委会各专家组的设置;4.其他应由专委会决定的事项。

问:专委会聘任专家条件是什么?

答:专委会聘任的专家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丰富的司法鉴定工作经验。

问:专委会聘任专家的聘期多长?

答:专家每届任期5年,可连聘连任。

问:专委会办公室设在什么地方?

答: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问: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谁承担?

答: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司法鉴定中心承担

问:委会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1.负责专委会鉴定咨询活动的组织实施;2.根据鉴定咨询活动的需要,及时组建专家组进行鉴定咨询活动;3.根据鉴定咨询活动的需要,临时聘请专家;4.为专委会鉴定咨询活动提供服务;5.提出专委会各专家组的设置、变更意见;6.提出聘任或解聘专委会专家的意见;7.提出专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8.组织开展专委会学术研讨和对外交流等活动;9.其他应由专委会办公室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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