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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


9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苏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任志勇、重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监督处处长展光华分别通报了本系统2022年以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情况。


市高法院行政庭庭长苏福通报相关情况


据苏福庭长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支持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886件,审结20172件,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17.57%,有力有效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左右协同形成化解合力。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率先在省级层面建立起司法、行政、检察“三位一体”推进,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全过程化解,并向源头预防延伸的行政争议全域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纪要》,建立法检常态化合作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定期召开“府”“检”“法”联席会,协同解决重大疑难执法司法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府”“检”“法”“同堂培训”,增进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识,形成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 二是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化解。推动市三中法院、市检察院三分院制定《关于推动建设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下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集中管辖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题,为最高人民法院检视行政审判集中管辖制度提供“重庆方案”。借助“全渝数智法院”平台,探索将行政审判司法大数据纳入数字政府公共数据系统,推进数据共用共享,案件信息互联互通,以智能化服务社会治理。定期召开高、中两院行政庭庭长联席座谈会,在案件办理、法律适用等方面探讨交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快、准、狠”。



▶ 三是蹄疾步稳抓好全域化解。推动全流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出台《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试点的方案》,选取7家试点法院在诉前、诉中和诉后各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功能,构建以分流、调解、释明、裁判、善后为重点,层层过滤矛盾的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指导区县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完善落实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已有30多个区县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或健全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重庆法院《创新“五抓五推”机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全域协同实质性化解水平》在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 四是靶向施策聚焦分类治理。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律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细化案件甄别分流、创新审理、诉前化解、诉中化解等步骤,区分案件类型、争议形成原因、被诉行政机关裁量权有无及大小等要素,分门别类或调或判;行政诉讼案件具有协调化解可能的,协调优先、能调则调;不具备协调化解可能的,当判则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正当权利,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 五是咨政献策营造化解氛围。市高法院将《行政审判白皮书》同步推送各区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驻站代表委员。全市法院不断提升司法建议质量,敦促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度分析2020年以来行政机关败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情况并形成报告,为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形成《2020年以来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分析》报告,助推各级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针对行政审判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的问题,形成《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报告》,推动解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市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任志勇通报相关情况


据任志勇检察官通报,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采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23件。



▶ 主要做法是:一是立足诉源治理,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检察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2年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的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明确将检察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司法确认有效衔接,促进诉源治理。同时,创新性地明确在检察监督中,案件当事人达成化解协议的,可以向再审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二是充分发挥上级院指导作用、带头作用,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立足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小案”,持续抓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加强上下级院的纵向联系,采取交办、协办、督办、上级院牵头办,下级院领导包案等方式,合理调配三级院化解力量,压实化解责任,成功挂牌督办了一批重点案件。



▶ 三是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主要抓手,力求做到应听尽听。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平等对话、沟通交流、辩法析理的平台,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让当事人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 四是立足岗位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定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高度重视类案监督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将检察建议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个案监督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类案监督,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4件,努力以“我管促都管”。



▶ 五是坚持公正和效率,推动行政争议事项一揽子解决。本着“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工作原则,对于存在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交叉的案件,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可以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规定,通过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了多起案件。对于行政相对人提出多个行政诉讼、多头信访等案件,全面查清争议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系统地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争议。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监督处处长展光华通报相关情况


据展光华处长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457件,其中以调解、和解以及其他方式化解行政争议6537件,实质性化解率达77.3%,推动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主要做法是:坚持复议为民,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构建复议便民服务体系,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103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公布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打造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复议服务体系。坚持公正高效,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坚持简案快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快受快审快结,涉企简案30日办结,提高办案效率。坚持繁案精办,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细化审理流程,通过现场调查、组织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查明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提升办案质量。坚持复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9年出台《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等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复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专职调解员入驻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形成清晰明了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 展光华处长指出,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打造复调对接工作品牌。永川区积极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无缝对接机制,通过“复议阵地一体化建设”将调解工作与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审理、听证等融为一体,建立“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入驻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流程、全覆盖”。巴南区“复调对接”工作被《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申报的“‘复议调解相结合’快速化解行政争议”项目被中共重庆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 二是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形成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合力,推动全方位、多角度解决行政争议,实现“1+1>2”的矛盾纠纷化解目标,形成示范效应。今年6月,《创新“复调对接”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案例被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评选为“重庆政法改革10项最佳实践案例”。



▶ 三是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通过印发《全市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情况通报》等,有针对性督促改进行政执法,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加强案例收集、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发布会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还联合发布了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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