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118B/2024-000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市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2 |
“掌上复议”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掌上复议”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 |
4.9 |
1 |
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4.9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登记注册。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2045240648@qq.com(邮箱)。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5栋12-2)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14: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司法局
联系人:李老师 曹老师
电 话:023-67086088 1375283535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强
电 话:1502565916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5栋12楼
“行采家”地址: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42109586384503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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