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118B/2023-0029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8 |
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近年来,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特别是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的二十大、建党100周年等要事盛事,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司法部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铁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文生等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胸怀大局、一心为民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扎根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辞辛劳、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司法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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