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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18B/2026-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联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万盛经开区司法局: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64号)和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五省(市)司法厅(局)签署的《司法鉴定合作协议,为做好司法鉴定人准入审核,市司法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联考,现就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报考人员包括拟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和拟增加司法鉴定执业范围的司法鉴定人。其中,拟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条件。

二、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机考形式,有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通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有100道题(含小题),每道1分,共100分,60分合格。试题客观题,判断题、项选择题、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四种题型

(一)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通识)考核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与司法鉴定相关的内容;

3.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等;

4.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收费的通知》等。

(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 法医类: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5个专业领域知识

2. 物证类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4个专业领域知识

3. 声像资料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3个专业领域知识

4. 环境损害: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7个专业领域知识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202652710:006522:00,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或已预核名称的拟设司法鉴定机构)审核同意后(见附件1),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二)审核:2026612前,区县司法局完成初审、市司法局完成复审。619日前,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打证:202662310:00考试报名系统开放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

(四)备考:2026627,市司法局和相关考试实施团队完成前准备工作。

(五)考试:2026628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报考人员应提前进入考场。

(六)发布:2026713考试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

考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编号、科目等信息均记录在准考证上。报考人员应提前掌握。

四、考试报名系统

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https://bafs.examos.cn/sfsigncq-web/public/sifa/index.html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中各专业领域对人员专业和能力要求,选择报考的专业科目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的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请报考人员关注考试期间的天气、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材料,为其参加考试提供便利。

六、考试结果运用

本次考试为江西、湖北、重庆、云南、贵州五省(市)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联考考试成绩五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互认。在本市范围内,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可作为相关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登记或增加执业范围时评价其专业技术能力的依据。

考试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11-5177 9

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2367086073

附件:1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联考报名审核表

      2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准入(扩项)考试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重庆市司法局

                                 2026522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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