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118B/2024-000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5 |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市级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新设行政机关需要纳入主体清单的,应当及时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由司法行政部门核实后按程序增减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等实行国家和我市双重管理或者国家垂直管理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抄送市司法局。
五、区县、乡镇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布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渝司发〔2020〕47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重庆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
制定主体名称 |
一、市政府 | |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二、市政府办公厅 | |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三、市政府组成部门 | |
3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4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5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外国专家局) |
6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7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8 |
重庆市公安局 |
9 |
重庆市民政局 |
10 |
重庆市司法局 |
11 |
重庆市财政局 |
12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3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15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6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
17 |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18 |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局) |
19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
20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
21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
22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中医药管理局) |
23 |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4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
25 |
重庆市审计局 |
2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四、市政府直属机构 | |
27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8 |
重庆市体育局 |
29 |
重庆市统计局 |
30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31 |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32 |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
33 |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3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
35 |
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36 |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
五、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 |
37 |
重庆市能源局 |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39 |
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戒毒管理局) |
40 |
重庆市林业局 |
41 |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
42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43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六、市政府派出机构 | |
44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45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部(重庆)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
46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七、其他机构 | |
47 |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
八、市级其他单位 | |
48 |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
49 |
重庆市密码管理局 |
50 |
重庆市档案局 |
51 |
重庆市公务员局 |
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
53 |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版权局) |
重庆市电影局 | |
55 |
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56 |
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57 |
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58 |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5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60 |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
61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62 |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63 |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64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电话:023-67086186 邮编:40114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办单位:重庆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0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17014143号-4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