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50360450R/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教育矫治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6 |
重庆市教育矫治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教育矫治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4〕10号)批准设立的副厅局级单位,并加挂重庆市戒毒管理局牌子,由重庆市司法局管理。重庆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 职能职责
1. 履行贯彻执行教育矫治、戒毒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职责。
2. 负责起草司法行政系统教育矫治、戒毒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司法行政系统教育矫治、戒毒管理工作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3.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执法和教育矫治对象的收容收治调遣转运;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系统基层场所的执法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防疫、治疗康复、习艺性劳动、安全警戒等工作;参与教育矫治系统执法和教育矫治对象的社会保障工作。
4.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基层场所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提出场所设置、撤销、合并建议。
5.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装备管理工作。
6.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经济管理、习艺管理工作。
7.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矫治系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警务督察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教育矫治系统群团工作。
8. 负责教育矫治系统执法和教育矫治工作中的申诉、检举、控告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戒毒管理局)设10个内设处室(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戒毒处、教育处、生卫处、科信处、计划处、财务处、法制处和机关党委;下设10个监管场所(正处级),分别为:重庆市西山坪教育矫治所(重庆市西山坪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江北女子教育矫治所(重庆市江北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重庆市嘉陵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重庆市万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重庆市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重庆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北碚教育矫治所(重庆市北碚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缙云教育矫治所(重庆市缙云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庆市渝北教育矫治所(重庆市渝北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256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9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63.31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492.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70.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438.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2560.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2724.23万元,教育支出14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1.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49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39.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85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97.3万元,比2020年增加50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14.37万元,比2020年增加165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民警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形成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戒毒系统在职民警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782.93万元,比2020年增加341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安防信息化和基本建设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对全市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生活保障、治疗康复、生活卫生防疫、安防信息化建设以及政权建设投资等重点工作。
市教育矫治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35.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比2020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减少出国参加戒毒工作交流研讨学习批次;公务接待费1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4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12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为确保民警和在押人员的交通行车安全,必须对“双超”车辆进行更新,需采购5辆执法执勤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59.19万元,比去年增加48.2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05.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5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705.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5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782.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振华 联系方式:0236708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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