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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18B/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法律援助中心宗旨是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主要包括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为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行审查评估

(二)单位构成

市法律援助中心系市司法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按规定在市级政法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并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大厅,便于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2.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较上年增加 42.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2.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0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2.36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3.00万元,同时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0.6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7万元,比2020年增加4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1.97万元,比2020年减少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主要用于保障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法律援助项目支出 141.00万元,比2020年增加8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由去年的年终清算追加变更为列入年初预算保障,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重点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0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相关文件及市2021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相关文件及市2021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2021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正常增加2.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沈云娟  联系电话:023-67086089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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