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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29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高质高效推动完成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报请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安排整改,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四个专项协调小组推动整改。牵头制定并印发实施全市整改落实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重点市级部门开展督察,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25项整改任务,新华社进行了深度报道。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抓落实,局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研判、双周调度,在整改进度质量上下功夫、见真章,牵头和参与的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二)精心谋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牵头起草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任务分解和责任督办,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精心组织和有力指导各区县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渝北区、沙坪坝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江北区、南岸区有关项目被命名为全国示范项目。指导南川区“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深化拓展至“最差行政效能乡镇(街道)大家评”,多次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宣传推广,示范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

(四)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牵头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推动解决行政执法领域6个方面具体问题。社情民意调查显示,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群众好评率达94.2%。

二、强化示范引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展现新作为

(一)扛牢第一责任。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强力推动、督促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安排有关重大事项,及时谋划解决突出问题。全年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点工作,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二)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决策机制,修改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聘请5名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确定专门处室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各级法律顾问到场发声、发挥作用。

(三)提升法治能力。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坚持法治用人导向,在班子配备、干部选拔中,将法治素养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制定局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规定,严格实行法学专业和法律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遴选补充局机关干部。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年终述职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检视内容,督促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坚持惠民有感,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保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生态环保、铁路安全等重点领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出台《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协同立法项目。制定首批成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推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0项。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略合作方案》,成立百人“八五”普法川渝讲师团,联合开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各类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二)着力营造系统完备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推动出台《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在全国率先建成线上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布政府规章1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990件,作为唯一省市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上交流发言。认真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60项措施。

(三)着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规范执法权力,修订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裁量权办法。规范执法主体,统一规范全市执法证件,统一生态环保等6支队伍执法服装,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全市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完善监督体系,在渝北等7个区县试点建设市县乡三级贯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四)着力营造优质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环境。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成立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加强机构引育,制定实施中小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计划。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实施律师英才发展计划和司法鉴定人才培养战略。优化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3万余件次。

四、立足协同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复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查、监督、回避等制度。联合市高法院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新闻发布会”,举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加强行政应诉管理,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2%。

(二)扎实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建立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推动出台《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主体、流程等内容,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分流阀”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深入实施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实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行动,拟将生态环境等15个领域329项行政执法权力下放至乡镇(街道)。实施法律服务普惠万村行动,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55万余名,新聘、调整村(居)法律顾问2737名。实施纠纷化解联调联动行动,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实施重点人群精细管理行动,对在册重点人员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实施夯实基础固本强基行动,试点建设“枫桥式”司法所43个,26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补齐短板弱项,履职法治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专项清理,废止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有力。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法办理律师投诉案件。完成全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范围评查工作,抓实公证行业专项治理。

(三)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加强党内监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协同配合机制,深化作风建设整治。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4件、政协委员提案30件,满意率达100%。推进政务公开,在重庆市司法局网站集中公开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发布更新各类信息220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2条。

2023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这条主线,聚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这一目标,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有力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本部门法治建设,抓实成渝法治共同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基层治理法治化等重点工作,以数字化变革为支撑,加快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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