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编制的2025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重庆市)予以公告。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组织和个人不得面向社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自行管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3—67080028
附件:重庆市《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重庆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