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全市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倾向基层、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了推荐。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通过充分比选、严格审核确定了拟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