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2号),现就重庆市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庆市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根据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选择重庆市受理地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受理地司法局:万州区司法局、黔江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渝中区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沙坪坝区司法局、九龙坡区司法局、南岸区司法局、北碚区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巴南区司法局、永川区司法局、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受理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受理地司法局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万州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或黔江区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系城口县、巫溪县户籍的申请人向万州区司法局提交,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涪陵区司法局提交,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黔江区司法局提交。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重庆市司法局统一使用2022、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申请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申请人不再现场提交。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重庆市司法局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20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2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副页交回。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2号)。
五、现场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万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安庆路101号
电话:023-58569813,18996636101
黔江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香山路5号司法局办公楼1楼105办公室
电话:023-79311018,79311015
涪陵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81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72863436
渝中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63828338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中心)江北区司法局1409办公室
电话:023-67560238
沙坪坝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103-6号司法局办公楼203办公室
电话:023-65265025
九龙坡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天宝路3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电话:023-68789713
南岸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1号办公楼1906室
电话:023-62948377
北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4号
电话:023-68210718
渝北区司法局
地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73号附14号
电话:023-67133886
巴南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7楼721办公室
电话:023-66238727
永川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行政综合楼4楼永川区司法局416办公室
电话:023-49854920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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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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