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重庆市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8536297@qq.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四号楼607室(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重庆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1.《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起草说明.docx 3.附件1: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律师).doc 4.附件2: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证).xlsx 5.附件3: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法律援助).doc 6.附件4: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鉴定).xlsx 7.附件5: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层法律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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