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司法部任命以下16人为公证员,现予以公告。
重庆市公证处: 张 倩,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45;陈星宇,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46。
重庆市南岸公证处: 周寅帆,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47;向弘逸,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48。
重庆市荣昌公证处: 廖祥昕,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0;曾国基,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51。
重庆市渝信公证处: 吴楠,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7;蔡明红,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8;龚宸,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59。
重庆市两江公证处: 薛涵丹,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2。
重庆市大渡口公证处:崔明晋,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49。
重庆市云阳县公证处:伍贤祥,执业证号122021120210344。
重庆市渝中公证处: 丁野,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3。
重庆市国信公证处: 文廷,执业证号122011220210354。
重庆市北碚公证处: 刘松,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55。
重庆市中信公证处: 毛政谒,执业证号122011120210356。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