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同意陈良勇同志辞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陈良勇同志辞去担任的重庆市人民监督员。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