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促进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现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qfy2014@sina.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623室(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三、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是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与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规定相衔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为贯彻执行法律及相关规定,提高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有必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是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的目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定义,值班律师工作的原则及各政法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是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明确了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定职责内容,并对咨询帮助、程序衔接、羁押必要性审查帮助、提出法律意见、现场见证签署具结书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值班律师履职保障。明确了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的阅卷、会见等权利保障,安全保护、获得值班补贴等保障措施。
四是值班律师工作实施。明确了值班律师工作实施过程中权利告知、法律帮助启动、办案机关通知、安排值班律师、值班律师驻站值班、值班律师履职等各环节的办理流程及规范,规定了值班律师的值班方式和频次、异地法律帮助的提供形式。
五是值班律师管理监督。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和管理、值班律师的选任和培训、值班律师库的组建等方面的要求,建立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驻在单位共同监管及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六是附则。明确了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