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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 (2020-2023年)》的通知

日期:2020-06-15

重庆市司法

重庆市公安

重庆市教育委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商务委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


渝司发202021

关于印发《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

2020-2023年)》的通知

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重庆仲裁委,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

    现将《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

   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委员会

                                    2020519

      


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

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0-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论述及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为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主动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精心谋划推动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加快构建内陆开放法律服务高地、对外开放新布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为我市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加快形成全面开放发展新格局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建立内陆开放高地法律服务制度机制,创新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坚持统筹推进。促进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速度、质量、规模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协调,实现涉外法律服务行业整体协调发展。

坚持协同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合力作用,共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23年,建立重庆市全方位、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基本建成长江上游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打造符合重庆实际、体现内陆开放高地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形成覆盖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用法治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服务保障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搭建法律服务对接机制和工作平台,积极为共建一带一路、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智博会、西洽会等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为股权投资、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依托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等高端资源,推动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开展开放发展重大政策、陆上贸易规则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和咨询服务。集聚整合高校、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工作团队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及商贸法律的研究、宣传,开展国际经贸热点问题的法律研讨,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讲座,为基层和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国际投资、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对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积极为外事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一站式服务,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会同市商务委,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市社科院等机构合作,适时举办高端论坛或峰会,在商事争议解决规则、贸易争端解决规则、开放领域营商环境等方面强化研究交流。

(二)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涉外法律服务建设,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质效。推动建立合作制公证机构、律师调解工作室等新型法律服务机构,依托两江新区、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体系,设立重庆两江商事调解中心、外商投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等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加强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建设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等在渝仲裁机构国际仲裁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重庆调解中心、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功能作用,建立形成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内陆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加强《新加坡调解公约》适用问题研究和应用,强化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提升参与处理陆上贸易等商事纠纷的能力,增强在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和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及影响力。加强与司法机关、相关部门、高校和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合作,建立重庆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重庆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数据库、探索搭建重庆涉外法律服务采购供应平台,综合运用前沿信息技术和资源打造重庆涉外法律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培训交流、翻译服务、业务合作、业务采购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助力我市加快建成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最完善的城市之一。

(三)加快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依托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推动我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更好地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海外并购、与境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联盟等方式,增强国际化法律服务能力和影响力。支持律师事务所到东盟、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境外联营、联盟合作,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网络,支持律师事务所到重庆对外经贸集中的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或开展境外联营、联盟合作,延伸国内法律服务链条,护航重庆籍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涉外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在境外机构或境外项目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企业合规意识,贴身维护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加强国内、国外法律服务机构多形式交流合作,加快提升我市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发展。鼓励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来渝设立代表处,与我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加快提升我市国际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境外)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快速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试点,探索业务合作新方式、新机制。深化我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合作,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国际化进程。支持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等法律服务行业组织与国(境)外律师协会、国际律师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有关国际交流活动和国际规则建设。支持仲裁机构、仲裁员积极参与国际性仲裁活动,参与国际投资仲裁争议解决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仲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五)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外省市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部门。搭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企业信息交流平台,组织举办经贸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创新服务园(孵化中心),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建设,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提升涉外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调解机构涉外业务能力,会同市商务委,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重庆涉外专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录数据库,重点培育和宣传推介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品牌硬、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建设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制定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和工作措施,在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并购、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境外上市业务等领域重点培养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力争到2023年,我市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的比例达到5%左右,其中渉外领军人才50名以上,涉外中高端人才300名以上,律师事务所聘请外国(境外)法律顾问达到50名左右。加强内陆开放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重庆英才计划等项目平台及政策,加大法律专业高层次海外归国人才引进,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结构。加强基础性人才培养,着力从外语特别是涉及一带一路沿线的小语种、国际规则、外国法律文化、实务经验等方面入手,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基本素养和能力。创新涉外法律服务培养机制,与有关高校联合打造培养基地,与国际知名法学院、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国际律师组织、国际公证联盟、国际仲裁机构等合作建立境外培训交流机制,每年选派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仲裁秘书到境外访问交流、学习培训、实习实践,定期为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相关人员提供涉外法律业务培训。分专业类别建立和充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使用力度,积极推荐优秀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支持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和会议,支持重庆市仲裁机构聘任境外优秀人才担任仲裁员。

(七)切实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推动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化、高品质的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专家联盟,优化区块链公证存证平台,加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将商事调解机制同国外的商务谈判机制相结合,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企业的商事争端解决提供更多选择。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与会计、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服务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涉外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制度、审批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涉外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指引,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日常指导检查,保证涉外法律服务品质。加强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渝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制度,规范涉外法律服务行为。

(八)加大涉外法律服务政策扶持力度。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下,进一步协调财政、税务、外事等部门落实支持我市律师走出去相关政策。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等目标进行安排部署。政府涉外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把尽职调查、合法性审核、法律意见书等作为开展对外经贸活动的前置程序和必备要件,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保障体系和机制。积极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涉外企业搭建服务对接平台,适时发布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我市重大国际经贸活动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荐。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力度,推动我市法律服务机构为政府涉外采购、外包服务、国有企业境外投融资和重大对外经贸活动等涉外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落实涉外法律服务财税政策支持,财税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税收扶持政策;对考取境外律师执业资格证、境外继续教育进修、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引进、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境外律师事务所来渝设立代表机构等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持。对我市走出去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经贸、投资、税收等法律法规方面的翻译和指引。完善便利化服务机制,对拟走出去的法律服务机构,市公安局、市政府外办、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出入境、外汇管理、纳税等方面健全便利措施,通过政策扶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按照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要求,切实把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任务清单,抓好落实落地。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共同牵头,相关市级部门、协会支持协作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和法治保障协同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调研座谈会等方式,交流相关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共建一带一路、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智博会、西洽会等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三)广泛宣传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自媒体等平台,结合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表彰涉外法律服务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各界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认识,营造保障和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重庆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5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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