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公开依据和程序:
(一)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3〕16号)。
(二)公开程序: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办案机关通知提供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不予法律援助;3、对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属于通知辩护情形)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4、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5、法律援助人员提交归档材料;6、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评估人员对案件进行评估;7、法律援助中心依据评估等次发放补贴。
公开内容:
(一)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详见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办事指南(网址:https://zwykb.cq.gov.cn/sxqd/szqlfwqd/?orgcode=500000119)。
(二)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66713元、值班补贴12700元,合计79413元(详见附表)。
(三)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通知辩护)235件,批准235件(刑事213件、民事21件、行政1件),结案73件(含以前年度批准案件68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85.51万元,为农民工讨薪90.65万元。
(四)质量考核结果:按照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办结的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中,评定合格等次以上案件73件、占比100%,没有不合格案件。
监督电话:023-6708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