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闪耀助力社区矫正
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已组织四批共198人(次)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到社区矫正入矫教育、训诫教育、走访排查等工作中,切实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提升。
积极落实入矫教育
选派民警核实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重点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强调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树立规则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入矫教育是社区矫正的第一步,选派民警充分运用警察身份提升入矫教育权威性,扎实上好社区矫正对象“第一课”,为今后教育矫正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做好训诫教育
选派民警结合自身监管工作经历,在训诫教育过程中,从身份意识、反面典型等方面入手,强调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身份意识,使其端正态度、服从管理。通过服刑人员改造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体会“墙内”与“墙外”的巨大差别,提升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
积极参与走访排查
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是当前社区矫正的重要任务,选派民警迎难而上,前移监管方式,主动下沉司法所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主动约谈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开展面对面谈话,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排查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隐患,落实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自我防护提醒,筑牢社区矫正疫情防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点人员思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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