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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律援助让助残“无碍”更有爱

日期:2024-06-04

2024年1月29日,一对残疾人母女来到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母亲唐女士称,女儿小艾系三级智力残疾,2007年与林先生结婚并在婚后产下一子(孩子因病于2023年去世)。小艾生下孩子后就一直带着小孩与其视力四级残疾的母亲唐女士共同生活。在此期间,林先生不但未履行丈夫和父亲的职责,未支付母子二人的生活费,而且一直将小艾的低保费用占为己有。现小艾欲提起离婚诉讼。


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小艾监护人为其丈夫,告知母女二人,若欲提起离婚诉讼,应先对小艾的监护权进行变更。随即,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快速办理,针对残疾人的身心特点,指派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成功变更小艾的监护人后,唐女士代女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据悉,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满意度、获得感为抓手,不断加强驻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快速办理,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积极引导10名律师、手语翻译人员加入聋哑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和聋哑人法律援助手语翻译库,切实解决聋哑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沟通、交流不畅的难题,进一步提升聋哑残疾人法律援助满意度。


今年以来,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解答残疾人群体法律咨询100余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4件,挽回经济损失12.27万元,有力维护和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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