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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政府规章 《重庆市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出台

日期:2024-06-21


为加强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长江航道安全,《重庆市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办法》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方式,强化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启动响应、开展救援、终止响应、复盘改进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水、陆、空立体综合应急救援网络,形成了区域、部门等的多跨协同格局,是国内首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政府规章,也是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明确了危岩地灾应急救援职责

《办法》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危岩地灾应急救援作为长江保护和突发事件应对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同时,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工作。


重点规定了危岩地灾预防和应急准备

《办法》健全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修订以及应急演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夯实基础保障,要求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直升机起降场地、临时起降点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整合应急力量,明确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同构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强化了危岩地灾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办法》对人员营救、船舶拖移、航道疏浚、水量调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在危岩地灾应急救援中,应当加强监测预警,并适时调整、优化应急救援措施。注重生态安全,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合理处置,避免或者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作出相关规定。


此外,《办法》还突出数字化建设,要求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场景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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