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戒毒执法管理和教育矫治更规范——重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扎实推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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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重庆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把法治建设放在推动“一体两翼”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务审核、执法监督、所务公开等法治工作水平,助推戒毒执法管理和教育矫治规范化、法治化,切实为“一体两翼”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新格局
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下称未教所)充分发挥重庆市戒毒法治教育基地独特优势,着眼从“最前端”发力“治未病”,不断擦亮“青果园”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品牌,积极构建了“三化”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未教所不断优化完善重庆市戒毒法治教育基地展陈,通过设置百年禁毒史、毒品认知、毒品危害、戒毒措施等11个音视频模块,以VR、LED大屏和多媒体互动式体验等方式数字赋能,让参观者通过沉浸式、代入感的实地参观体验,从而正确识别毒品,自觉抵御毒品。目前,该教育基地已累计接待125批次、30000余人次参观学习。
未教所还积极组建未成年戒毒人员“青果园”法治宣传队,不断开拓网上预约、云端讲解、专家讲座、戒毒人员现身说法等多元化形式,多次深入巴蜀中小学、两江中学、重庆交通大学等学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受教师生达50000余人。
此外,场所不断加强部门间融跨协作,积极争取渝北区禁毒办支持,在所内建成渝北区禁毒教育基地,通过配齐宣传骨干人员,吸纳法治宣传教育策划、组织、讲解等方面专业人才,形成了由公安民警、戒毒民警和禁毒社工共同组成的禁戒毒宣传团队,该宣讲队结合辖区街道、乡镇毒情形势及工作需要,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禁戒毒法律知识。
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努力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
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下称南岸所)以新时代“枫桥式”戒毒所建设为牵引,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实战大练兵为载体,扎实推动法律服务、法务审核工作精细化,持续打造戒毒场所法治建设新高地。
积极组织全体执法民警、法治干事,开展以禁毒戒毒法律法规、执法行为规范和警察职业素养为主要内容的教科书式轮训8批次317人次。不断加大对重点岗位警察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围绕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全员轮训,扎实开展“规范执法基本功”考核,严格落实“353”沉浸式工作法,组织业务骨干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一线民警职工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不断提升民警队伍的法治意识。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场所活动,法律顾问为30余名戒毒人员及时有效解答法律困惑。在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服务站内同步建立法律服务点,按相关要求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组织法制干事、公职律师对全所各类合同、文书、规范性文件全覆盖落实法务审核,严格规范合同文书法制审核。今年,外聘法律顾问已对68份合同和采购文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场所制度“立、改、废”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建议达40余条。
万州教育矫治所: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新机制
万州教育矫治所(下称万州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辐射渝东北片区8个区县的区位优势,不断强化所地共建、家所联动,切实为执法监督、所务公开工作赋能提质增效。
为发挥好监督、指导、桥梁纽带作用,先后聘请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检察院等专家20余人担任执法监督员,充实社会执法监督员人才库。会同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和万州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强制隔离戒毒巡回检察协作机制,并邀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将涉毒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戒毒所内,开展“巡回审判、禁毒同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与万州区司法局联合起草《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在管理区和探访大厅增设4个检察官信箱,为驻所检察官开通了连接戒毒执法管理平台的专用网络,切实维护了场所良好戒治秩序和安全稳定。
万州所持续优化执法监督路径,通过常态化开展场所开放日、所长接待日活动,在接见大厅设置所务公开大屏、所务公开平板电脑、所务公开栏等,向戒毒人员家属发放《所务公开手册》600余册。同时,场所充分应用信息化系统,实现戒毒人员家属对戒毒人员所内奖惩、消费等戒治情况和执法管理依据“一键直达”“一览无余”,得到了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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