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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6-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07 [ 发布日期 ] 2026-07-07

关于批准罪犯全永海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关于批准罪犯全永海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全永海,男,1944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1年3月24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31年9月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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