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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伍进阳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伍进阳,男,汉族,1979年11月21日出生,因犯洗钱罪、受贿罪于2025年3月6日被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2025)渝0115刑初40号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7年9月1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6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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