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执法公开> 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6-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关于批准罪犯蒋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蒋勇,男,汉族,1979年8月8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8月23日被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2019)渝0102刑初427号判处有期徒刑12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31年1月1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6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