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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1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关于批准罪吴兴富放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吴兴富,男,汉族1943年5月5日出生,因犯强奸罪2024年10月28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2024)渝0114刑初20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6刑期自2024年6月3日起至2030年6月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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