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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周绍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周绍伦,男,汉族,1941年3月16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1年8月31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渝二中法刑初字第9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35年4月2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0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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