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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关于批准罪犯石国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石国蓉,女,1981年11月7日出生,因犯组织卖淫罪于2024年8月13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2023)渝0107刑初151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刑期自2023年2月8日起至2032年2月7日止因患“肺恶性肿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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