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支馨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支馨,女,汉族,2003年4月2日出生,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强制侮辱罪于2020年10月1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渝01刑初5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32年5月14日止。因患“胰腺恶性肿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