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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关于批准罪犯廖文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廖文建,男,汉族,1957年2月12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7月14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渝五中法刑初字第0005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37年8月25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八年因患“呼吸衰竭,肺部感染,细支气管炎,高血压,肺气肿,重度呼吸功能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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