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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张在贵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张在贵,男,汉族,1951年12月15日出生,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3年6月6日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2023)渝0110刑初166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止因患“肺恶性肿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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