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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1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关于批准罪犯张在贵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张在贵,男,汉族,1951年12月15日出生,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3年6月6日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2023)渝0110刑初166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止因患“肺恶性肿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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