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执法公开> 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关于批准罪犯张国兵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张国兵,男,汉族,1973年3月13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2年3月15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渝01刑初56号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35年11月21日止。因患“右肺中央型肺恶性肿瘤伴纵膈淋巴结转移,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临床诊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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