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监暂外公字(2025)20号
一、基本信息 | |||||
姓名 |
李兴东 |
性别 |
男 |
年龄 |
76 |
二、原判认定罪名及刑期 | |||||
罪名 |
交通肇事罪 |
刑期 |
刑期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 | ||
三、申请或者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事由 | |||||
罪犯家属申请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 |||||
四、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的结果 | |||||
重庆市人民医院《保外就医病情诊断意见书》诊断为:“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2级极高危,肠梗阻术后”。被鉴定人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之规定。 | |||||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三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联系电话:023-67086420、67086300。 传真:023-6708630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C1座,邮政编码:4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