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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施学仕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施学仕,男,汉族,1951年2月9日出生,因犯诈骗罪于2012年5月10日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以(2012)巴刑初字第0037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与原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29年4月22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2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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