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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关于批准罪犯李伟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李伟,男,汉族,1977年2月1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4年9月25日被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2024)渝0109刑初366号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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