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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关于批准罪犯张年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张年辉,男,汉族,1962年8月5日出生,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渝05刑初43号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2031年12月1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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