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执法公开> 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164J/2025-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监狱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关于批准罪犯黄长全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黄长全,男,汉族,1941年9月19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4月28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渝二中刑一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0年6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6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